說明:
一、依據本市 109 學年度本土教育整體推動方案子計畫 2 辦理。
二、本案旨在結合「沉浸式教學」模式,提供學校更充裕本土語言教學資源,讓教學更具廣度及深度。
三、實施方式:開課條件與補助額度請參閱「臺南市 109 學年度增開本土語文授課節數實施計畫」。
(一)開課條件:
可於每週自訂之「臺灣母語日」當天,增開 1 節課實施大班制本土語言教學,每學期至少須開設 10 節以上課程,
其餘時間可安排本土語言相關教學活動(例演講、朗讀、話劇、技藝、書法...)、本土語言教學情境營造、本土語言相關學校本位課程、結合家庭社區資源共同推廣本土語言活化等事項。
(二)補助額度:以 1 學期為單位,每 1 校補助上限 1 萬 5 千元整。(申請總經費不得高於鐘點費之二倍。)
四、貴校 109 學年度第 1 學期如需申請增開 1 節大班制本土語言課程,請於 109 年 8 月 19 日(星期三)前將貴校「增開本土語文授課節數計畫」及所需「經費概算表」(參考格式如附件),寄本局永華中心課程發展科本指員黃安廷師,另案核定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