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0 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
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協助學校落實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形塑同儕共學
的教學文化並回應公開授課專業回饋需求,強化教師專業
發展機制,本市持續鼓勵學校成立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提
昇教師專業自主,透過專業對話與合作共同提升學生學習
成效,確保學習品質。
三、本市每位教師(含正式及長期代理)請擇至少 1 類社群參
與,並依社群計畫參與運作,得鼓勵兼、代課教師共同參
與。學校應掌握校內社群規劃及教師參與現況並彙整教師
參與社群總表。
四、社群辦理方式鼓勵組成跨校社群,教師參與社群活動以不
影響學校教學活動為前提,學校應積極安排社群共同不排
課時間以利運作。
五、有關 110 學年度教師專業學習社群申辦,採取紙本申辦及審
查形式,請各校於 110 年 3 月 25 日(星期四)至 4 月 30 日(星期
五)將社群申請總表、教師參與各專業學習社群規畫一覽
表、各類社群申請計畫表、經費概算表(附件 1 至 4)等核章
後,掃瞄核章正本(PDF)上傳至「教育局線上填報:
13104」,相關正本請留校備查。
六、檢附本案申辦暨審查計畫乙份(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