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法官學院 110 年 6 月 11 日官院教平字第 1100000869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參加辦法,請參閱該會原函(如附件),如有旨揭研習相關疑義及未盡事宜,可電洽該單位承辦人李小姐(電話: 02-8866-4433 分機 621 )。
三、檢送旨揭原函及研習日程表各 1 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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