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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心瑀 - 教導處 | 2026-10-06 | 點閱數: 31

說明: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辦理。

二、旨揭申請期間為 11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115 年 10 月 31 日止,請有意申請之家長(以下簡稱申請人)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三、旨揭申請相關表件請至本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 https://nee.tn.edu.tw/ )(以下簡稱非學網站)之「相關表件」區下載「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個人申請書」及附錄 1 至附錄 6 表件,並應於 115 年 10 月 31 日前至非學網站上傳前揭文件,另將所有申請資料之紙本依教育階段別送交以下單位:

(一)國民教育階段、高中教育階段與學校合作之申請案:送交設籍學校承辦處室。

(二)高中教育階段未取得學籍之申請案、本市團體、機構申請案:送交本市官田區隆田國民小學。

四、旨揭審查作業(面談)線上預約時間自 115 年 11 月 6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起至 11 月 12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止,請申請人自行至非學網站完成預約,逾期未完成者,將由承辦學校逕行安排,屆時仍須依通知時間親自出席。

五、倘有申請相關疑義,請至非學網站「Q&A」區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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