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11 學年度上學期收退費辦法詳如附件。
二、補助內容:
本國籍幼兒就學即免繳學費。
(一)第 1胎子女:每月繳費不超過 1,000元,雜費及代辦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與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由教育部支付差額。
(二)第 2胎以上、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家庭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免繳費用」,即雜費及代辦費(材料費、活動費、午餐費、點心費),由教育部支付全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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