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修正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12 年 8 月 11 日南市教安(二)字第 1121049355 號函)
- 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宣布自 112 年 8 月 15 日起 COVID-19 篩檢陽性輕症/無症狀者,取消各類對象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自主健康管理天數由 10 天調整為 5 天。
- 配合衛福部最新防疫措施,爰修正管理指引,修正重點如下:
- 師生快篩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若有請假需求,請依學校規定辦理。
-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請依照衛生福利部「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篩檢陽性民眾自主健康管理建議」辦理。
- 家長之「防疫照顧假」亦配合取消前項支持性給假措施一併删除。
本案如有疑問,可洽下列聯絡窗口: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部國教署學安組陳小姐, 0437061357 。
(二) 公私立幼兒園: 教育部國教署學前組林小姐, 02-77367458 。
註:以上防疫措施滾動式修正,依政府公布最新規定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