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各類鑑定期程摘要如下:
(一)國小創造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 1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止,鑑定日期為 113 年 5 月 18 日(星期六)。
報名資格:設籍本市,目前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三年級至四年級學生且未曾接受本市創造能力資優 教育方案鑑定。
(二)國小領導能力資優教育方案學生鑑定安置:報名自 113 年 4 月 15 日(星期一)上午 9 時起至 4 月 18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止,鑑定日期為 113 年 5 月 19 日(星期日)。
報名資格:設籍本市,目前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小四年級至五年級學生。
一律線上報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報名系統 - 資優鑑定報名 (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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