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府 105 年廉政會報第 2 次會議紀錄暨裁(指)示事項分辦表各乙份(均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政風處 105 年 8 月 31 日第 1050908167 號奉核簽呈辦理。
二、旨揭廉政會報業於 105 年 8 月 22 日假本府永華市政中心 6 樓簡報室辦竣,本次會議裁(指)示事項彙整 4 點如下:
(一)請本府民政局研議是否修改「基層建設暨精神倫理建設補助」之相關法規名稱,避免產生法規層面之疑義(辦理單位:本府民政局)。
(二)請本府政風處研議「廉政倫理事件登錄電子化系統」(辦理單位:本府政風處)。
(三)有關登革熱藥品之採購及控管模式,建議本府環境保護局考慮以複數決標方式,並以三聯單執行控管(辦理單位:本府環境保護局)。
(四)請本府交通局針對「臺南市公車到站時刻查詢系統」進行查核,並確認其準確性(辦理單位:本府交通局)。
三、前述裁(指)示事項業已提列追蹤考核,請相關單位確實辦理,並於下次會議陳報執行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