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市 108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 旨揭研習訂於本(108)年 7 月 1 日(星期一)至 3 日(星期三),假本市文賢國中辦理,參訓人員為本市近 3 年新進教師(含教甄及外縣市介聘至本市之教師,不含專輔教師),另校內教師未曾參加本案研習者之未具輔導知能者(E 類)請派員參訓,請轉知前開教師於 108 年 6 月 21 日(星期五)前至學習護照系統(研習代號:219249)報名參加。
三、 相關規定請參閱公告 1393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