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自 106 年 1 月 1 日起公務人員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數位 學習時數及業務相關學習時數規定調整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 105 年 12 月 19 日院授人培字第 1050062475 號函 辦理。 二、自 106 年起,各機關(構)公務人員每人每年學習時數規 定將聚焦於業務相關之學習活動,業務相關學習時數仍維 持 20 小時(現行每人每年最低學習時數 40 小時及數位學習時 數不得低於 5 小時之規定,將不再實施)其內涵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