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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運用學產基金協助低收入戶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激發向上精神,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低收入戶學生,指在學學生持有低收入戶證明者。
三、凡設籍臺灣地區、金門縣及連江縣之下列低收入戶學生,得自一年級上學期起申請本助學金:
(一)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民中學或國民小學,其前一學期在學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四、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得領受之助學金金額如下:
(二)國民中學:每人新臺幣二千五百元。
前項學生每學期得領受助學金之名額,由本部組成之複審小組定之。
五、低收入戶學生申請本助學金,應於申請期間內填具申請表及切結書,向就讀學校申請,經學校組成之初審小組審查通過...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本市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申請要點)辦理。
二、本案申請條件及標準如下:
(一)申請條件: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之清寒學生。
(二)國中: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並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當學期未有曠課,且記過及累計三支
警告以上者(請附出缺勤及獎懲記錄)。
(三)適用對象:
1、低收入戶學生。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3、中低收入戶學生。
4、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
三、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
友善提醒:請以電腦開啟,或手... 觀看完整文章
一、依據財團法人 114 年 8 月 1 日(114)行宗字第 0075 號函辦理。
二、濟助對象對象:
(一)「家庭急難救助」:因急難變故而導致生活發生困難者。
(二)「學生急難救助」: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而影響就學中之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之學生。
(三)「醫療急難救助」:因罹病必須至醫院治療,其醫療費及看護費支應有困難者。
(四) 其他特殊變故需急難救助但不符合上數項者,另以個案辦理。
三、請各校予以協助校內經濟缺乏且有急難需求之學生轉介申請,檢附相關申請文件郵寄至 100550 台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 觀看完整文章
📌獎助學金申請時間為: 114 年 9 月 14 日(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12 日(日)止(以郵戳為憑)。
📌報名方式:申請資料請按順序排列並裝訂,以掛號郵寄至基金會
📌收件地址: 220781 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一段 266 號 9 樓之 2
📌收件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組獎學金申請
🔶得獎名單預定於 114 年 12 月初公告於官方臉書粉絲專頁及基金會官網🔶
☎️洽詢專線:(02)2312-3838 週一至週五 8:30-17:30 ( 12:00-13:00 為休息時間)
↓ 活動辦法、申請書下載處 ↓
2025 年度單親獎助學金實施辦法 &nbs...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內容: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 114 年 7 月 8 日(114)尚余慈善字第 002 號函辦理。
二、獎助資訊,說明如下:
(一)本校申請時間: 114 年 8 月 15 日至 114 年 9 月 10 日止。先提出完整申請文件的學生優先申請。
(二)名額和金額(每校以推薦三名為限)
1.台南市國中在學學生 60 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元整。
(三)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1.目前就讀台南市國民中學,且未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2.家庭經濟困頓,致有無力完成註冊,或有學業中輟之虞者。
3.學業成績〈一般學科-領域〉
國中一般學科各領域均達平均八十分以上〈或甲等以上〉,無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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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獎助對象
一、現就讀國內公、私立國中、國小之在校學生(不含補校及隨班附讀)。
二、且其父或母一方現或曾與我國國人結婚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因婚姻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且在臺合法居留、定居設有戶籍者。
三、且在學期間學業成績優良(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在乙等以上;國小在甲等以上)、品德優良,無懲處紀錄者。
肆、獎助名額與申請條件
每學年國中 150 名、國小 300 名。各校可就符合獎助對象與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每年度在申請期限內協助提出推薦申請。各校推薦名額以 1~3 名為限。
一、持有政府核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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