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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西港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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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姿方 - 校內教職員公告 | 2019-08-28 | 點閱數: 251

主旨:轉知有關「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部分條文,業經
行政院於 108 年 8 月 26 日修正發布施行,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機關(構)、監督之行政法人及所管公營事業與政府捐助之
財團法人。
說明:
一、依行政院 108 年 8 月 26 日院臺護字第 1080184606B 號函及資通
安全管理法第 7 條第 1 項規定辦理。
二、檢送「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部分條文修正條文 1
份。

  • 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辦法  部分修正條文.pdf
    1) 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辦法 部分修正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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