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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立西港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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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陳佳惠 - 輔導室公告 | 2024-07-03 | 點閱數: 116

三、旨案遴選簡章,擇要說明如下:

(一)服務期程:自 113 年 8 月 1 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二)遴選資格:以現職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設有藝術才能 (含資賦優異)班之正式合格教師為優先,資格應符合下列規定之一:

1、具藝術專長並具有 5 年以上之實際藝術才能班或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教學經驗,且服務成績優良。

2、具有中央或地方藝術領域輔導團經驗,且服務成績優良。

3、其他特殊資歷或條件者,具有證明文件。

  • 113E0013419-01.pdf
    1) 113E0013419-01.pdf
  • 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113學年度輔導員遴選簡章.pdf
    2) 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113學年度輔導員遴選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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