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府 105 年 9 月 6 日府人企字第 1050911542 號函諒達。
二、本研習講座時間調整如下:
(一)時間: 105 年 9 月 30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 30 分至 12 時 20 分。
(二)地點:本府警察局 4 樓大禮堂(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 3 號)。
三、前已報名參加之學員如仍擬參加 9 月 30 日場次,請重新至終身學習入口網( https://lifelonglearn.dgpa.gov.tw/)搜尋「預約幸福」報名,另本研習尚有名額,敬請轉知所屬踴躍報名。
四、本研習於當日上午 8 時起開始受理報到,參加學員請於 8 時 20 分前完成報到手續,凡全程參與研習者,給予 4 小時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另為落實低碳城市之願景,請自備紙筆及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