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就讀本校之國二三學生可提出申請。
2.學業成績必須達平均 80 分以上且無曠課、三次警告以上之紀錄者。
3.家庭經濟條件必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年收入 50 萬元以下或特殊境遇家庭之子女或孫子女。
4.註冊組已先比對符合條件之學生,備課日交付相關資料於導師。
5.若有註冊組遺漏之學生亦符合條件,敬請提出申請。
6.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