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適合因家庭經濟突逢變故,影響就學中之學生。
二、請注意:戶籍謄本必須是近三個月內才有效。
三、申請辦法與申請表詳如附件。
四、本案與原編號五同案,編號五是教育局公告(缺少申請表)。本案是行天宮發文到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