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籍台南市滿六個月
二、低收入戶或「失親」子女
三、操性無曠課無記過,日常生活表現優良。
四、學年成績滿 85 分以上。
五、申請時間:113 年 10 月 1 日-10 月 31 日止。
六、報名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