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調整及審查作業要點」辦理。 二、旨揭表件另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頁/課程發展科/文件下載區。
三、本校學區詳如附件標記。
注意:
本案為新生入學,非轉學生。
轉學生依教育局規定必須 1.家庭戶籍在本學區 2.本校訪視確認有居住事實,才會通知家長到校辦理正式轉入手續。不符合資格,敬請家長與學生回原本就讀學校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