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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葉靜怡 - 獎助學金 | 2025-02-22 | 點閱數: 27

二、本案申請條件及標準如下:
(一)申請條件:
1.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之清寒學生。
2.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並無任何一科及一領域不及格者,當學期未有曠課,且記過及累計三支警告以上者。

(二)適用對象
(1)低收入戶學生。
(2)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
(3)中低收入戶學生。
(4)家庭年所得五十萬元以下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