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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依據本府民政局 109 年 1 月 9 日南市民自字第 1090087782 號函辦理。
二、本活動預定選拔 30 名孝行楷模(臺南市為 3 名),每人致贈獎座乙座及獎金新臺幣(以下同) 5 萬元,如為低收入戶或經相關單位證明為家境清寒,經審議通過者,另致贈孝行獎助金 3 萬元,最高可獲得 8 萬元。
三、校內申請,請於 109 年 3 月 2 日(星期一)前提報推薦,以俾利辦理後續事宜。
四、「109 年全國孝行獎活動實施計畫」(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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