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臺中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及庇護工場所生產之物 品及服務,請惠予於辦理各項業務及活動時,優先 採購其所生產之物品及服務,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69 條暨臺中市政府 110 年 5 月 3 日府授社障字第 1100107847 號函辦理。 二、本案臺中市政府承辦人及電話:林羽萱, 06- 22289111#37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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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nhua Elementary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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