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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崇禧 - 教務處 | 2019-11-01 | 點閱數: 455

依據所提需求,教育部將協調師資培育之大學於 109 年暑假或適宜時間開辦旨揭學分班,班別包含國小教師加註領域專長學分班、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科技領域增能學分班及其他領域科目第二專長學分班。後續作業如下:
(一)每班以招收 25 名至 50 名學員為原則,倘需求達 25 人以上,將協調師培大學至當地開班,未達 25 人則併至其他縣市就近開班。
(二)確定開班學校後,依招生數及需求分配名額,後續由各開班學校依本次薦送教師順序通知其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

1.自然專長 22 學分班、英語專長 26 學分班及輔導專長 26 學分班薦送對象:
 (1)國民小學合格在職專任教師為第一優先。
 (2)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包括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

2.自然專長 2 或 4 學分班薦送對象:
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自然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3 節。

3.英語專長 6 學分班薦送對象:
現職國民小學正式教師服務年資達 1 年(含)以上未滿 5 年者(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 3 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實際授課英語教學時數達每週至少 4 節。

※薦送符合資格之教師,每位教師限薦送 1 個科目,請勿重複薦送。

※本校有意願參加的老師,請於 11/4(一)16:00 前至教務處課研組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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