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化區新化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ㄧ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業要點等有關規定。
貳、甄選名額及聘期:
類別 |
代理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體育長期代理教師 |
侍親留職停薪 |
1 |
1 |
114/8/1至 115/1/31 (全年聘期,非全年聘期者依實際聘任情形聘任)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70 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三)以上受聘教師需視學校需要協助行政工作,並配合學校辦理(參加)相關校內外教學活動(例如:導護、教學準備日、戶外教育、校慶、畢業典禮活動等),參加相關增能研習、學校重要會議及團隊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