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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嘉玲 - 教務處 | 2020-03-11 | 點閱數: 343

本案申請條件如下(須 3 點皆同時符合):
(一)家境清寒之學生,經老師認定或提供書面證明(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二)對科普或環境文化保護具熱忱學生;曾參與校內或校外環境/文化保護活動或課程,經學校導師認定,於申請表
中進行書面說明者。
(三)其它表現條件:
1、在校品格表現:行為表現良好,且(銷過後)不得被記小過以上之懲處,經學校導師出具證明者。
2、在校學習表現: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平均必須達 70 分

補助名額與金額:共計 110 名,每名新臺幣 3,000 元整,凡申請之學校每校至少補助 1 名;惟若超出上限,該公司將擇優錄取。
四、申請方式: 109 年 3 月 5 日至 3 月 31 日止,於遠哲科學教育基金會網站(http://www.ytlee.org.tw
/ActivityIntroduction.aspx?ActivityID=1294 )線上申請及問與答相關文件下載。
五、如旨案申請者已另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獎學金,請留意其所領取之獎學金是否規定不得重複領
取,以免抵觸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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