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化區新化國民小學 108學年度長期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貳、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類別 |
代理 職缺 |
正取 名額 |
備取 名額 |
聘期 |
長期代理教師 |
一般 |
1 |
1 |
108/08/30-109/07/01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
一、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二、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 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 甄選日程表
序號 |
日期 |
項目 |
說明 |
1 |
108年 7月25日(四) |
公告簡章 |
|
2 |
108年 7月26日(五)-7月31日(三) 9時至 16時。 |
第 1次報名日期 |
本次接受親自、委託、通信報名 |
3 |
108年 8月1日(星期四)9時 |
第 1次甄選日期 |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
4 |
108年 8月2日(星期五)9時-16時 |
第 2次報名日期 |
只接受親自、委託報名 |
5 |
108年 8月5日(星期一)10時30分 |
第 2次甄選日期 |
請於上午 10時前至辦公室報到 |
6 |
108年 8月6日(星期二)9時-16時 |
第 3次報名日期 |
只接受親自、委託報名 |
7 |
108年 8月7日(星期三)9時 |
第 3次甄選日期 |
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辦公室報到 |
註:簡章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163.26.179.1/)、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並請自行下載使用。
肆、 報名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地點:本校教務處。電話: 06-5902035轉710。
二、應繳交證件:【(一)~(四)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
(一)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如: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須檢附照片)…等)影本乙份。
(二)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乙份。
(三)學歷證件影本乙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臺南市 108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成績單影本乙份。
(五)履歷表( 3頁為限)1式3份。
(六) 切結書。
(七) 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三、方式: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
(二)檢同書面資料、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第一二三次),通信報名(只限第一次)以郵
戳為憑(採本方式者考試當日檢查正本)。
伍、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第 1次報名資格 |
本市 108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 |
第 2次報名資格 |
具有各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第 3次報名資格 |
具有各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三、甄選其他說明如下:
類別 |
說明 |
長期代理教師一般類 |
1.預計擔任級(科)任教師或兼任行政業務 2.視學校需求擔任學生團隊指導或管理教師 |
陸、 甄選地點: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報到時間前親自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逾時不得進入試場。
柒、 甄選方式:
一、第 1次甄選:
(一)書面審查: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一式3份(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3頁)親自參
加評選。
(二)口試: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
(三)時間:每人 5-10分鐘,得視人數多寡調整。
(四)計分方式:甄選筆試成績 20%,口試成績 80%。
(五)總成績相同時,以口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二、第 2、3次甄選:
(一)書面審查: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一式3份(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3頁)親自參
加評選。
(二)試教:1.範圍:一般師為高年級數學,版本及單元不限。
2.時間:每人 5-10分鐘。
3.試教現場無學生。
(三)口試: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班級經營及學校行政為主。時間:每人5-10分鐘,得視人
數多寡調整,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
(四)計分方式:試教成績50%,口試成績50%。
(五)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捌、 甄選結果公告及錄取報到
一、第 1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8年 8月1日(星期四)18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
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8年 8月2日(星期五)中午12時前到校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第 2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8年 8月5日(星期一)18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取
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8年 8月6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到校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第 3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8年 8月7日(星期三)18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備)
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8年 8月8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到校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玖、聘期和薪資:
一、聘期:依聘約所載。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 (以市府核定為主) 。
二、薪資待遇: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按學歷支給月薪,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勞退金。
三、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拾、 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163.26.179.1)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錄取人員應參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之「初任教師研習」,研習時間及地點依教育局規劃期程辦理,另行通知。
六、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期滿後應自動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
拾壹、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議委員會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錄取名單
送臺南市政府核備。如有補充事項,公布本校網站(http://163.26.179.1/)、臺
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