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府與臺南市議會合辦 108 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
練班第六期分派表乙份,請於 108 年 8 月 23 日前核派參訓人
員名單,免備文擲回「學員基本資料表」( EXCEL 檔)傳
送至 ARIEL2515@mail.tainan.gov.tw (江小姐 06-2991111
轉 8467 ),未依前揭期限內辦理者視同放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與臺南市議會 108 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
及進階訓練班合辦開班計畫」辦理。
二、旨揭基礎訓練班員額分配,係依本府 107 年 9 月 18 日府秘採
字第 1071045295 號函調查後,依各機關所提參訓需求辦
理。
三、考量學校業務及人員異動頻繁,本府所屬各級學校(含幼
兒園)之派訓,由教育局統一彙整,請各學校及幼兒園依
教育局之教育公告彙送資料。(如有疑義,請洽教育局謝
先生 06-2991111 轉 7752 )
四、旨揭第 6 期訓練預訂自 108 年 9 月 23 日起至 108 年 11 月 6 日止
(每週一、三)舉辦,上課地點位於永華市政中心。如未
依旨揭期限內派訓者,視同放棄,由有意願列入備取人員
者,於候補期間(自 108 年 8 月 27 日起至 108 年 8 月 28 日止)
逕由機關薦派至臺南市政府公務入口網(http://login.
tainan.gov.tw/login.aspx)登入帳號及密碼後,於『教育
訓練報名』區報名審核後,視為備取人員,依序以電話通
知遞補。
五、曾參加旨案訓練因故尚未取得及格證書,而得以補課、補
考方式完成者或已取得證書者,請勿納入推薦名單。
六、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所需經費由本府秘書處業務費項下支
應。臺南市議會參訓學員請於報名時將參訓費用每人新臺
幣 2,840 元整,由貴機關開立支票或以郵政匯票繳納至本府
秘書處採購企劃管理科謝小姐( 06-2991111 轉 1477 ),票
據受款人請指明「臺南市政府」。上課期間不提供午膳,
請學員自理。
七、隨文檢附分派表、學員基本資料表及課程表(暫訂)各乙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