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本市公立國民中小學,分以下類別申請,由本局審查後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校數,擇優推薦,每校最高補助 2 萬元整。
二、申請補助項目:各校可提出申請之補助項目如下所列:
(一)辦理閱讀與寫作營隊等活動。
(二)推動「班級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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