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溫室氣體管制執行方案辦理。
二、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補助額度:參酌各校計畫內容及往年執行成果,每校補助為新臺幣 6,000~1 萬 5,000 元(經常門費用)。
(二)執行期間:自本局核定日起至本(110)年 11 月 30 日止。
(三)施作方式: 一般農耕、栽培箱有機菜園、水耕、雜糧學堂、魚菜共生、鴨間稻等方式均可,請依需求自行規劃。
(四)計畫撰寫建議方向:可結合環境教育、在地食材、食育課程、社區大學或引進社區農作專家(例如臺南新農人),指導學生體驗種植蔬果。
(五)審查方式:
1、依提報計畫內容審查,擇優錄取,獲補助學校名單將另案函知。
2、學校已有人員取得教育部或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列為加分項目。
3、學校有取得低碳校園標章認證(有節電校園標章、水資源校園標章、資源循環校園標章、永續綠校園標章及低碳生活校園標章 5 種),列為加分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