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局 113 年 6 月 4 日第 239562 號教育公告(諒達)辦理。
二、依據教育部及臺南市 113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三、參加對象:
(一)本市各國中小學教師(含代理代課及實習教師),分為國中組及國小組。
(二)為減輕教師負擔,提升作品品質,請班級數達 24 班(含)以上之學校,於旨揭「正向管教」和「品德教育」兩項範例徵選中,至少送 1 件參賽;班級數 24 班以下之學校,請踴躍報名。
四、收件時間:自即日起至 113 年 8 月 31 日止,請尚未送件之學校儘速送件。
五、另請參賽學校至本局資訊中心線上填報系統填報報名基本資料,俾利彙整與確認。
(一)校園正向管教範例徵選:編號「19637」調查表。
(二)品德教育具體作法範例徵選:編號「20308」調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