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案依據藝術教育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暨本局111年1月 4日南市教特(二)字第 1101588731 號函核定。
二、檢附111學年度國小美術類藝才班鑑定簡章、臺南市 1 1 1 學年度國中小各類 藝才班 鑑定防疫措施及健康聲明表(如附件)。
三、其餘國中小藝才班鑑定簡章可至台南市教育局特幼科網頁(https://reurl.cc/Wkde89)下載。
四、紙本簡章索取時間: 111 年 03 月 01 日至 111 年 03 月 11 日止每日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至本校警衛室、輔導室索取。
(本校二年級學生,會請各班導師調查是否需要簡章,勾選需要的會印給學生)
五、報名時間: 111 年 03 月 07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11 年 03 月 11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止,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