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吳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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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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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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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公 告 中華民國 111 年 8 月 1 日
主旨: 111 年度第一次標售本校已逾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之財產報廢品事宜。
依據:一、依據「臺南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第 55 條規定適用「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並依前開手冊第 66 點規定參照「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
二、本處 1110801_B 報廢簽呈辦理。
公告事項
- 比價名稱:財產報廢品乙批。
- 數量規格:如估價明細表。
- 投標資格: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願意參加本校財物標售者。
- 領取標單日期:自 111 年 8 月 01 日至 111 年 8 月 08 日止每日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止向
本校總務處領取,每人限領壹份。
- 開標日期:民國 111 年 8 月 11 日上午 9 時整在本校二樓會議室公開開標。
- 本校依現況點交,得標者須於上班日自行雇工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