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為深化家庭教育活動鼓勵學生踴躍創作,發揮創意將家庭教育活動融合學習生活中,特辦理旨揭徵選活動。
二、本案徵選活動分為「平面設計」、「小書繪本」及「繪畫」3 類,學校送件件數規定如下:
(一)6 班以下學校:各類最多 5 件作品。
(二)7-24 班學校:各類最多 10 件作品。
(三)25 班以上學校:各類最多 15 件作品。
(四) 幼兒園:繪畫類最多 5 件作品。
三、有關班級數之認定以普通班為主,參加比賽送件請以學校整體報名,不接受個人送件。
四、報名相關資訊如下:
(一)報名時間:本(112)年 8 月 28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起至 9 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止。
(二)報名方式:皆採線上報名,請於報名期間至教育局填報系統 https://survey.tn.edu.tw/index.php(填報編號: 18315)填寫報名資訊,送件時請一併繳交學校報名總表,並於每件作品後貼妥報名表。
(三)送件時間:本(112)年 9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送達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北服務處(730 台南市新營區秦漢街 118 號 2 樓),逾期恕不收件。
五、請貴校承辦處室務必將旨揭計畫內容於學校網站公告周知,同時轉達校內各班級導師協助轉知所屬學生本活動相關訊息。
六、檢附本案計畫 1 份(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