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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組長 - 本校最新消息 | 2020-04-13 | 點閱數: 150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9 年 4 月 7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090040350 號函辦理。
二、本案經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同意,學校護理人員及司機之健保卡毋須再行註記口罩領用紀錄,惟目前口罩係屬重要之防疫物資,在現行口罩實名制可公開供國人購買之前提下,自 109 年 4 月 9 日起,成人每 14 天可購買 9 片,爰請學校考量整體資源有限,教育部及本局配發之口罩務必撙節使用,並造冊登錄以備查核。
三、另並請學校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妥善處理(刪除)已蒐集之學校護理人員及司機個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