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105學年度長期代理(英語)教師第二次甄選簡章
壹、 依據:
一、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四、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施要點等有關規定辦理。
五、本市教育局105年7月26日第91005號公告。
貳、 甄選類別、錄取名額及聘期:
一、甄選類別:英語長期代理教師。
二、錄取名額:各錄取正取1名;備取3名。
三、聘期:105年08月29日〜106年07月01日(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四、如代理原因消失時,應即無條件解聘。
五、上述備取,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如甄試成績未達80分,不予錄取,且經甄選 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從缺」,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
參、 甄選日程表:
一、第1次甄選:
(一)簡章公告:105年07月27日(三)至105年08月01日(一)
(二)報名日期及時間:
1. 105年07月27日(三)至105年08月01日(一)09:00至15:00
2.105年07月30、31日(六、日)09:00至12:00
(三)甄選日期及時間:
1. 105年08月02日(二)08:30前至辦公室報到。
2. 105年08月02日(二)09:00甄選作業。
二、第2次甄選:
(一)簡章公告:105年08月02日(二)至105年08月03日(三)
(二)報名日期及時間:
105年08月02日(二)至105年08月03日(三)09:00至15:00
(三)甄選日期及時間:
1. 105年08月04日(四)08:30前至辦公室報到。
2. 105年08月04日(四)09:00甄選作業。
三、第3次甄選:
(一)簡章公告:105年08月04日(四)至105年08月05日(五)
(二)報名日期及時間:
105年08月04日(四)至105年08月05日(五)09:00至15:00
(三)甄選日期及時間:
1. 105年08月07日(日)08:30前至辦公室報到。
2. 105年08月07日(日)09:00甄選作業。
肆、簡章公告網址:
一、本校網站(https://www.sisps.tn.edu.tw)。
二、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
三、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伍、 報名地點、應繳交證件及方式:
一、報名地點:本校教導處。電話:06-6552524轉11。
二、應繳交證件:【(一)~(四)正本驗畢歸還並繳交影本】
(一)足以證明身分之證件(如:國民身分證、駕照、健保卡【須檢附照片】…)等影本各乙份。
(二)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乙份。
(三)學歷證件影本乙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臺南市105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聯合甄選成績單影本乙份。
(五)履歷表(3頁為限)1式3份。
(六)切結書。
(七)委託書(如為委託報名者,受委託人請亦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以備查驗)。
(八)報考英語教師類科者須繳交本簡章陸、報名資格三、(一)~(五)其中一項證明文件。
三、報名方式:
(一)請務必於本市代課人力系統登錄報名資料。
(二)檢同書面資料、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恕不予受理。
陸、報名資格:
一、基本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
(二)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之情事。
(三)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規定之情事。
(四)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
二、資格條件:
(一)第1次報名資格:本市105學年度國小代理教師候用名冊且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 格教師證書者。
(二)第2次報名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 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三)第3次報名資格: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三、甄選類別及其他須具資格如下:
本校所甄選之英語長期代理教師除需符合前2項條件外,亦需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通過教育部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
(二)畢業於英文(語)相關系所者、畢業於外文系英文(語)組者、畢業於英文(語)輔系者、 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修畢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20學分班者。
(三)達到CEF架構B2(高階)級以上英檢者(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心93年度所辦「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
(四)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
(五)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
柒、 甄選地點:應試人員請於甄選日期當天上午9時30分前親自至本校教導處辦理報到,逾時不得 進入試場。
捌、 甄選方式:
一、書面審查:自備學經歷專長履歷一式3份(A4大小,格式自訂,每份勿超過3頁)親自參加評選。
二、口 試:以教育理念、教學知能及學校行政為主;時間為8分鐘。
三、試 教:範圍由教學者自選教材,版本不限;時間為10分鐘。
四、計分方式:口試成績50%,試教成績50%。
五、總成績相同時,以試教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玖、甄選結果公告及錄取報到:
一、第1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5年08月02日(星期二)18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行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5年08月02日(二)上午12時前到校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二、第2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5年08月04日(星期四)18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備)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5年08月04日(四)上午12時前到校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三、第3次甄選:
(一)甄選結果公告:105年08月07日(星期日)18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錄(備)
取人員,未錄取教師除公告外不另外通知。
(二)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於105年08月08日(一)上午12時前到校
報到,如逾期未報到者,即予取消應聘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拾、聘期和薪資:
一、聘 期:依聘約所載。但若聘任期間發生損及校譽或教學品質不佳,嚴重影響學生權益者, 經教評會決議後,即解聘不任用。另代理期滿應即無條件解聘(以市府核定為主)。
二、薪資待遇:薪資酬勞依照相關規定,按學歷支給月薪,並補助當事人勞健保、勞退金。
三、以上之聘用期間及薪資、敘薪方式實際以教育局函示為準。
拾壹、其他:
一、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悉於本校網站(https://www.sisps.tn.edu.tw)首頁公告。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名資格,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應予解聘,尚未聘任者,註銷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胸部X光檢查合格證明),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四、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應享之權利與義務,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7條、第8條暨「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錄取人員應參與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之「初任教師研習」,研習時間及地點依教育局規劃期程辦理,另行通知。
六、代理教師以代理期滿為止,期滿後應自動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請求留任或補助。
拾貳、本簡章經本校教師評議委員會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實施,未盡事宜或修正時亦同。錄取名單送 臺南市政府核備。如有補充事項,公布本校網站(https://www.sisps.tn.edu.tw)、臺 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http://www.tn.edu.tw)、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
切結書
本人參加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如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同意被取消錄取資格或解聘,絕無異議。
一、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二、具「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31、33條規定之情事。
三、經甄選錄取後,若發現資格不符、證件資料不實、或無
法辦理教師登記者。
此致
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住址:
電話:
中華民國 105 年 月 日
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105學年度代理教師甄選
委託書
立委託書人因另有要事待辦,確實無法親自辦理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105學年度代理教師(□一般□英語)甄選報名,全權委託代為辦理報名手續,並保證絕無異議。
此致
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
委託人:(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受委託人:(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中華民國 10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