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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組長 - 教務 | 2016-08-02 | 點閱數: 492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105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漫畫設計比賽活動簡章

一、宣導目的:透過租稅漫畫設計比賽,推廣電子發票的好處,並提醒民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並教導市民正確的租稅觀念與節稅方法,以減少違章案件的發生,疏解訟源。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臺南分局

四、賽資格設籍於本市之市民或本市各級學校師生均可參加,參加作品每人以1件為限。

五、參賽組別

(一)國中、國小組

(二)社會組(高中以上及社會人士)

六、活動時間:

(一)作品繳交時間: 105年 7 月 15 日至 10 月 31 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得奬公告預計 105年 11月底前。

七、作品規格及主題

(一)規格(以 4格連環式漫畫創作方式,第一格為左上方第一格,須標示跳格順序編號)

1.電腦繪圖:B4尺寸,解析度為 300dpiRGB模式,數位檔案存 JPEG檔,連同紙本郵寄或送交本局

2.手繪圖稿:以 8B4畫紙,繪圖工具不限,黑白或彩色不拘,不得以拼貼剪紙方式做成品

(二)主題(二擇一):

1.使用電子發票-手機條碼的優點(自消費至對奬及奬金滙入指定帳戶之方便性)。

2.稅收對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等之影響。

八、報名方式:

(一)作品(紙本、數位檔案)連同報名表郵寄(掛號)或親送至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臺南分局稅務管理股(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 1段 96 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租稅漫畫設計比賽徵件」字樣。報名表可至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www.tntb.gov.tw)首頁「貼心推薦」或「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二)親送者捐未開奬無實體電子發票 5張連同作品繳交者,並填寫租稅有獎問卷,完成者即贈送精美實用宣導品 1 份,送完為止。

九、評審辦法及標準:

(一)由本局聘請專家3人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審。

(二)評審標準主題40%、創意30%繪畫技巧30%

(三)評選結果將另行通知得獎者,並公布於本局網站。

(四)若因參賽作品水準未達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十、獎勵方式:

(一)國中、國小組:

第一名1組:獎金3,500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組:獎金2,500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1組:獎金1,500元,獎狀乙幀。

佳作10組: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

(二)社會組—高中以上及社會人士

第一名1組:獎金8,000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組:獎金6,000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1組:獎金3,000元,獎狀乙幀。

佳作10組:各得獎金1,500元,獎狀乙幀

(三)得獎作品頒發獎金及獎狀,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稅款並黏貼印花稅票

十一、領奬方式:

(一)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所訂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至本局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以棄權論。

(二)得奬者若為未成年人,請攜帶未成年得奬人身分證正本、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若未成年人無國民身分證者,以戶口名簿正本代替,至本分局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以棄權論

十二、參賽須知:

(一)所有參賽作品著作人自行保留備份檔案,收件後概不退回。

(二)參賽者均須簽署「授權同意書」,同意其作品獲選為得奬作品時,得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有,主辦機關擁有一切刪改、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有將作品安排於媒體發表、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計版稅及稿費,得奬者亦不另行索取費用。另同意參賽作品為評審、教育宣導或內部使用目的,同意無償授權主辦機關及其授權之第三人,得以不限時間、方式、地域、次數之無償利用。

(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著作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防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作品也請勿於其他類型活動重複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經主辦機關查證屬實,主辦機關得逕予取消得奬資格(名次不遞補),並追回奬金,另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主辦機關以網站公告及公文等 2項方式通知得奬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如因得奬者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得奬者而未能完成領奬,則視同放棄得奬資格,並不予遞補。

(五)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六)參賽者對於主辦機關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七)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之處,得視需要隨時修正之,主辦機關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八)本活動相關訊息及報名書表已登載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網站(網址: http://www.tntb.gov.tw)首頁「貼心推薦」或「活動訊息」項下。

十三、洽詢方式:

(一)本局網站( http://www.tntb.gov.tw)之首頁「貼心推薦」或「活動訊息」。

(二)服務專線:( 06) 2160216 轉 1246 張小姐。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105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租稅漫畫設計比賽活動簡章

一、宣導目的:透過租稅漫畫設計比賽,推廣電子發票的好處,並提醒民購物消費索取統一發票,並教導市民正確的租稅觀念與節稅方法,以減少違章案件的發生,疏解訟源。

二、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三、承辦單位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臺南分局

四、賽資格設籍於本市之市民或本市各級學校師生均可參加,參加作品每人以1件為限。

五、參賽組別

(一)國中、國小組

(二)社會組(高中以上及社會人士)

六、活動時間:

(一)作品繳交時間: 105年 7 月 15 日至 10 月 31 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得奬公告預計 105年 11月底前。

七、作品規格及主題

(一)規格(以 4格連環式漫畫創作方式,第一格為左上方第一格,須標示跳格順序編號)

1.電腦繪圖:B4尺寸,解析度為 300dpiRGB模式,數位檔案存 JPEG檔,連同紙本郵寄或送交本局

2.手繪圖稿:以 8B4畫紙,繪圖工具不限,黑白或彩色不拘,不得以拼貼剪紙方式做成品

(二)主題(二擇一):

1.使用電子發票-手機條碼的優點(自消費至對奬及奬金滙入指定帳戶之方便性)。

2.稅收對公共建設及社會福利等之影響。

八、報名方式:

(一)作品(紙本、數位檔案)連同報名表郵寄(掛號)或親送至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臺南分局稅務管理股(地址: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 1段 96 號)並於信封上註明「租稅漫畫設計比賽徵件」字樣。報名表可至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網站(網址http://www.tntb.gov.tw)首頁「貼心推薦」或「活動訊息」項下下載

(二)親送者捐未開奬無實體電子發票 5張連同作品繳交者,並填寫租稅有獎問卷,完成者即贈送精美實用宣導品 1 份,送完為止。

九、評審辦法及標準:

(一)由本局聘請專家3人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審。

(二)評審標準主題40%、創意30%繪畫技巧30%

(三)評選結果將另行通知得獎者,並公布於本局網站。

(四)若因參賽作品水準未達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十、獎勵方式:

(一)國中、國小組:

第一名1組:獎金3,500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組:獎金2,500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1組:獎金1,500元,獎狀乙幀。

佳作10組:各得獎金1,000元,獎狀乙幀

(二)社會組—高中以上及社會人士

第一名1組:獎金8,000元,獎狀乙幀。

第二名1組:獎金6,000元,獎狀乙幀。

第三名1組:獎金3,000元,獎狀乙幀。

佳作10組:各得獎金1,500元,獎狀乙幀

(三)得獎作品頒發獎金及獎狀,各獎項之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稅款並黏貼印花稅票

十一、領奬方式:

(一)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所訂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至本局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以棄權論。

(二)得奬者若為未成年人,請攜帶未成年得奬人身分證正本、法定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若未成年人無國民身分證者,以戶口名簿正本代替,至本分局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以棄權論

十二、參賽須知:

(一)所有參賽作品著作人自行保留備份檔案,收件後概不退回。

(二)參賽者均須簽署「授權同意書」,同意其作品獲選為得奬作品時,得奬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有,主辦機關擁有一切刪改、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展示、重製、改作、編輯、印製、出租、散布、發行以及推廣宣導等用途之權利,並有將作品安排於媒體發表、成冊出版、自行再版及再授權他人等權利,均不另計版稅及稿費,得奬者亦不另行索取費用。另同意參賽作品為評審、教育宣導或內部使用目的,同意無償授權主辦機關及其授權之第三人,得以不限時間、方式、地域、次數之無償利用。

(三)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禁止繳交使用侵權之圖檔,禁止抄襲或複製他人作品,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不雅著作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防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作品也請勿於其他類型活動重複投稿。如經評審決議認定,或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經主辦機關查證屬實,主辦機關得逕予取消得奬資格(名次不遞補),並追回奬金,另若造成主辦機關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四)主辦機關以網站公告及公文等 2項方式通知得奬訊息,請活動參與者密切注意網站公告。如因得奬者聯絡方式錯誤,致無法聯繫得奬者而未能完成領奬,則視同放棄得奬資格,並不予遞補。

(五)比賽時程得視參賽狀況調整,以網頁最新公告為準。

(六)參賽者對於主辦機關之評審結果,完全同意並尊重,絕不提出任何異議或申訴。

(七)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本簡章如有未盡之處,得視需要隨時修正之,主辦機關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八)本活動相關訊息及報名書表已登載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網站(網址: http://www.tntb.gov.tw)首頁「貼心推薦」或「活動訊息」項下。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105年度「租稅漫畫」設計比賽活動報名表

作品編號

(參加者免填,由主辦單位編號)

組別

 

作品名稱

 

姓    名

 

性    別

 

證統一編號

 

出生年月日

 

聯絡電話

 

手    機

 

戶籍地址

(含鄰里)

 

通訊地址

 

電子郵件信箱

( E-mail

 

服務機關或就學校(若無則免填)

 

創作意旨說明200字以內為原則

 

送件資料清單(請自行核對)

報名表            □授權同意書(簽名蓋章)

□8開或 B4本作品、光碟(請附作品檔名主旨為「租稅漫畫設計比賽作品名稱」)

備註:參賽者已詳閱本次活動簡章中各項規定,並同意所有規定內容。

簽名:                                     

中華民國 105年  月  日

 

十三、洽詢方式:

(一)本局網站( http://www.tntb.gov.tw)之首頁「貼心推薦」或「活動訊息」。

(二)服務專線:( 06) 2160216 轉 1246 張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