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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學務組長 - 教務 | 2016-08-16 | 點閱數: 462

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小 105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簡章
一、報名資格: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民教育法、師資培育法、中小學兼任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

       員進用辦法相關法令規定。
 (二)具有小學合格教師證書或資格者。
 (三)修畢小學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者。
 (四)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

二、聘任時間: 105年 8 月 29 日106年 6月 30 日 (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

三、教學科目及節數:每週實際授課科目節數及時間,依學校需求、雙方議定內容及教育局

    公告安排調整。
  (
一)任教領域授課節數及鐘點費:

任教領域

需求人數

授課節數

鐘點費用

美勞

1

每週約 6

每節 260

音樂

1

每週約 6

每節 260

體育

1

每週約 6

每節 260

課後照顧補救教學

1

每週約 8

第七節每節 260

第七節每節 400

  (二) 上述科目,錄取教師之實際授課節數,由本校排定後再行通知。

  (三) 錄取人員應依學校實際需要調配節數,並配合協助校內外比賽和教學成果發表活動。
五、報名方式:
(一)請符合資格之意者務必於 105 年 8 月 23 日(二)1600點前將相關證件影本,以親送

電子郵件或掛號郵寄(請自行預估送達時間)至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教導處收。
(二)本校地址:臺南市 73053 新營區姑爺里 52 號。

      emailsz937575@tn.edu.tw (標題請註明應徵鐘點教師及領域)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校教導處顏主任或王組長。電話: 06-6552524*11
六、甄選方式: 採書面審查方式

七、應繳交證件如下: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二)合格教師證書影本乙份(無者免送)。

 (三)學歷證件影本乙份(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報名補救教學師資者另須附送補救教學 8或 18 小時認證研習證書影本。

 (五)報名表(如附件)。

 (六)其他服務證明指導學生參與競賽研習或參加培訓證明書件影本(無者免送)。

八、 甄選結果公告及錄取報到

(一)經審核後錄取符合學校教學需求者,105年 8月 24 日(三)1600經教評會確認後公

      告於教育資訊網路中心及本校網站,並電話通知任用,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錄取者應於105年 8月 26 日(五)1600前攜帶相關證件正本到校報到

九、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如有補充事項,公布下列相關網站:

(一)本校網站(https://www.sisps.tn.edu.tw)。

(二)臺南市資訊教育中心網站 (http://www.tn.edu.tw)。

(三)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代課人力系統(http://104.tn.edu.tw)。

 

 

 

臺南市新營區新生國民小學 105學年度鐘點代課教師甄選報名表

一、個人基本資料      (應徵領域: □美勞 □音樂 □體育 □課後照顧及補救教學    編號:(     )主辦單位填

姓名

 

出生日期

民國    年   月   日

相片

性別

□男  □女

身份證字號

 

現職

 

教師證書字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

手機號碼:

學歷

1

大學         學院                系

2

大學         學院             研究所

3

 

參與培訓

相關資格

1

 

2

 

3

 

序號

服務單位

職稱

主要工作內容

起迄年月

 

1

 

 

 

 

 

2

 

 

 

 

 

3

 

 

 

 

 

4

 

 

 

 

 

5

 

 

 

 

 

專長或服務期間

特殊表現

1

 

2

 

3

 

                       
 

二、應備報名資料審核:

自我檢核

校方檢核

   □國民身分證影本

□有  □無

   □合格教師證書影本 

□有  □無

   □大學以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有  □無

    □補救教學 8小時認證研習證書影本(已具教書證書者)

   □補救教學 18小時認證研習證書影本(未具教書證書者)

□有  □無

資格審查結果

□符合  □不符合

審查人簽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