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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組長 - 本校最新消息 | 2022-10-17 | 點閱數: 45

主旨:檢送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以下簡稱本管理指引) 1 份,詳如說明,併請轉知所屬附設幼兒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0 月 7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10136713 號函辦理。
二、本次調整校園防疫措施,僅針對教職員工生如有同住家人或同寢室室友確診,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到校規定,自 111 年 10 月 13 日起實施,說明如下:
(一)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有症狀,應在家休息,不到校(班)上課、上班。
(二)教職員工生於自主防疫期間,如無症狀且持有兩日內快篩陰性結果,可到校(班)上課、上班。
三、旨案相關修正 QA ,請至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網址:https://cpd.moe.gov.tw/page_one.php?pltid=183)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