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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務組長 - 教務 | 2022-11-18 | 點閱數: 69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1 年 11 月 11 日藝演字第 1110003589 號函辦理。

二、依據 111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報名系統(http://web.arte.gov.tw/country/)開放時間自 111 年 11 月 20 日(星期日)9 時起至 11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二)17 時止,請取得決賽代表權之團體(個人)務必於期限內上網完成線上報名作業。

三、請取得本市決賽代表權之團體(個人)於線上報名後,列印書面報名表 3 份,送交學校加蓋學校印信『大印』後(大專校院得由系、所、院蓋章戳),於 111 年 12 月 21 日(星期三)前將書面報名表 2 份逕寄(送)至「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社會教育科徐良瑛老師收」(地址: 70801 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 2 段 6 號  永華市政中心)。務必掛號郵寄且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候,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 111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以利報名作業進行。(逕行參加全國賽之參賽者或隊伍,需另附獎狀影本佐證。請附 107 及 110 學年度全國賽特優獎狀)。

四、如需棄權,請務必於 111 年 12 月 14 日前依規定向本局申請,違者將依本市實施計畫第拾捌點取消得獎資格,並繳回獎狀。

五、另,決賽報名注意事項一併公告於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決賽網站(http://web.arte.gov.tw/country/),如有未盡事宜,悉依「111 學年度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六、有關決賽報名問題洽詢專線:

(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電話(02)23110574 ,分機 121 。

(二)教育局社教科:徐良瑛老師( 06-29567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