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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導主任 - 本校最新消息 | 2017-10-15 | 點閱數: 455

106學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個人申請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注意事項

  • 收件窗口: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設籍學校,無設籍學校則寄至隆田國小。
  • 受理收件日期:

 上學期:10641日至106430日。

    下學期:106101日至1061031日。

  • 申請人送件內容(最新版本為106.9版):
    1. 申請書正本1份,應包含:

實驗教育對象(身心特徵)、目的及教育方式、教學內容、參與實驗        

教育人員、教學資源、預期成效、與學校協商書(非必備文件)、教

師任課同意書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與設籍學校協議書、學生戶口

名簿或戶籍謄本、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家長同意書等。

  1. 請提醒申請人,勿自行刪增基本資料頁的內容與排版格式。
  2. 正本免裝訂。請以A4單面列印,超過A4大小的文件請縮印,

    不裝訂,並以長尾夾固定。

  1. 申請人於影本文件證件頁必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及私章,以示

    由本人確認資料無誤。

  1. 影本5份:請以正本完整複印成5份,雙面列印,並於左側釘三針,裝訂成冊(其中影本1份供設籍學校留存)
  2. 請於收件後三日內,至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做登錄(網址:http://nonschool.tn.edu.tw/index.asp),學校區登入之帳號密碼,預設為學校代號(6)+@tn.edu.tw,密碼與帳號相同;若貴校曾經做密碼變更,請洽詢上一位承辦人。
  3. 登錄資料時,應選擇新增一筆資料,請勿將之前申請的舊資料拿來作修改或刪除(應永久保存)
  4. 請將正本申請書完整掃描(建議掃描成彩色檔),並上傳至臺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網站之「上傳檔案」步驟(106.9新規定),檔名不得命名為中文,否則上傳會失敗。
  5. 網站輸出的檢核表請以單面列印並核章,於正本中請勿印成雙面。
  • 設籍學校應於受理個人實驗教育申請計畫後,成立專案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召開會議,就申請案件進行審視並提供建議。
  • 學校依資料檢核表檢核「各項文件是否齊備」,專案小組僅就申請資料做完整性審視,不做申請計畫准駁。
  • 實驗教育申請人若主張擁有學業分數給予完全權力,設籍學校得請申請人簽署放棄成績排序聲明
  • 各校務必詳細審視申請資料及相關附件完整填列,並於相關應核章處核章(職章)、用印(協商書請加蓋關防,乙方代表請用小官章或條戳章)。

所有申請資料申請表單及計畫等,請於10654日及106114日前寄達承辦學校隆田國小(72041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127  總務處收),網站內有信封格式,敬請善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