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局106年11月6日南市教安(二)第1061159153號函諒達。
二、旨揭活動訊息:
(一) 本局歷來採購專業用試劑,依規定僅限專業人員使用,為利學生家長有索取需求時得以提供,特採購一般民眾(家長)使用之快速檢驗試劑(三合
一:搖頭丸、安非他命類及K他命),惟本局106年旨揭採購試劑有效期限將於108年4月30日到期,為免試劑未使用而浪費,請各校協助宣導適時提供
學生家長索取使用。若屆時逾期未使用,領取學校亦可拿來做為教學試範使用。
(二) 一般民眾(家長)快速檢驗試劑辦理方式如下:
1、校內家長先向學校提出索取,由學校就近前往各區中心學校領取,領取
前請預先與中心學校學務單位聯繫,相關作業流程詳「一般型(家長)尿
液篩檢試劑作業程序」(如附件1)。
2、各區中心學校如下:
(1)大新營區:教育局(民治)。
(2)大曾文區:官田國中。
(3)大新化區:安定國中。
(4)大北門區:佳里國中。
(5)大新豐區:歸仁國中。
(6)永華區:延平國中。
3、學校領回試劑後,請家長到校親自簽領試劑及同意書(如附件2),並教導使用及判讀方式。
4、家長必須配合將使用後之結果回報及試劑繳回學校,學校記錄其篩檢結果後回報教育局承辨人。篩檢結果依下列方式處理:
(1)陽性:學校與家長共同研商評估,是否由家長簽具同意書並將學生列入第四類特定人員觀察,並做成紀錄備查。
(2)陰性:解除管制,由家長於生活中觀察。
5、學校定期追蹤管控家長試劑使用情形,試劑索取及使用紀錄請登記於「一般型(家長)尿篩試劑領取管控表」(如附件3)。
三、請學校於適當時機對家長宣導「一般民眾(家長)使用之尿液快速檢驗試劑索取運用方式」。
四、檢附「一般型(家長)尿液篩檢試劑作業程序」(附件1)、家長同意書(附件2)及試劑領取管控表(附件3)各1份。
五、倘有疑問請洽本局承辦:鄭川文先生,電話:06-6322231#6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