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主旨:有關本市 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本市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案,申請日期自 113 年 3 月 1 至 113 年 3 月 31 日止,請推 薦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要點(以下簡稱申請 要點)辦理。
二、本案申請條件及標準如下:
(一)申請條件:設籍本市 6 個月以上,就讀本市國民中小學之 清寒學生。
1、國中:學期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並無任何一科 及一領域不及格者,當學期未有曠課,且記過及累計 三支警告以上者。
2、國小:各領域學習課程之學期評量結果均優等(九十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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