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110 學年度第 2 學期「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及「臺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受理申請至本( 111 )年 10 月 5 日(星期三)止,敬請協助宣傳,並鼓勵符合條件之學生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旨揭獎助學金由本市各區公所受理收件,請協助宣傳,並鼓勵符合申請資格者於期限內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提出申請。
二、檢附「臺南市政府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臺南市政府西拉雅原住民學生獎助學金申請作業須知」及相關申請表件各 1 份供參,電子檔亦可自行至「臺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申辦業務」下載(網址: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
https://web.tainan.gov.tw/Nation/News_Content.aspx?n=919&s=7917728
學業成績: 國民小學二年級以下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九十五分以上;三年級以上 學期成績總平均達九十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