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中國青年救國團臺南市團務指導委員會 112 年 4 月 13 日(112)青南服字第 037 號函辦理。
二、名額分配標準:以 111 學年度下學期各校訂閱率(數)為申請依據(如說明六)。訂閱數達 200 本或訂閱率達 50%可推薦乙名,每增加 200 本,可再增加乙位名額,名額以此標準類推。
三、申請期間:即日起至 112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五)止。
四、申請資格
(一)投稿於南市青年雜誌社之學生。
(二)具有文藝寫作、創作潛力之學生。
(三)具家境清寒身份或身心障礙身份學生
五、獎助金額:每名獎學金新臺幣 1,000 元整。
六、申請方式:
(一)該獎學金各項申請文件、填寫資料、上傳之證明文件、核章等不全或模糊無法辨識者或填寫錯誤者,皆視同資格不符處理。
(二)領據及簽領名冊(如附件)逕送或傳真該會服務組彙辦。傳真:06-2226695 。
(三)該活動參加者於提交個人資料後,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之規範。如有違反之情事,該會得取消其參加或資格,並對任何破壞活動行為保留相關法律之權利。
七、 112 年「南市青年」獎助學金可申請學校及名額分配。
(一)港明中學:14 名。
(二)德光中學:11 名。
(三)南光中學:8 名。
(四)瀛海中學:2 名。
(五)復興國中: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