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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金 管理員 - 獎學金 | 2023-06-02 | 點閱數: 178

一、依據財團法人核能與新能源教育與研究協進會 112 年 5 月 30 日會秘字第 112008 號函辦理。

二、獎助對象與條件: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國中小在學學生。

  (二)家庭經濟困頓確實需要幫助者(有低收入戶或清寒證明)。

  (三)具有參與節能省碳、低能能源、永續能源及核能相關活動(含講座、營隊及科展)等經驗。

三、申請期間:至 112 年 7 月 7 日止。

四、申請方式:申請書件請寄送至新竹市光復路二段 101 號國立清華大學李存敏館 302 室,逾不予受理。

五、若有不盡事宜,請洽該會,電話:( 03 ) 5715131 分機 34208 黃小姐,其餘資訊詳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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