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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衛生組 - 防疫專區 | 2022-12-05 | 點閱數: 744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1 年 12 月 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10168175 號函辦理。
二、有關旨揭對象追加劑接種原則,依據 111 年 10 月 27 日「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第 8 次專家會議建議如下:
(一)Moderna COVID-19 雙價疫苗(原病毒株/ Omicron BA.4/5)若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務管理署核准適用於 6 歲至 11 歲兒童追加劑後,可提供已完成接種 Moderna 或 Pfizer-BioNTech 基礎劑之 6 歲至 11 歲兒童使用;另滿 5 歲至未滿 6 歲兒童,建議以單價 Pfizer-BioNTech 疫苗完成追加劑接種。
(二)5 歲至 11 歲兒童追加劑接種間隔為至少 12 週(84 天)以上。
三、基此,自 111 年 12 月 2 日起,開放滿 5 歲至 11 歲已完成基礎劑接種兒童接種一劑追加劑,接種作業相關說明如下:
(一)針對滿 6 歲至 11 歲兒童,提供 Moderna COVID-19 雙價疫苗(原病毒株/Omicron BA.4/5)追加劑接種。本疫苗為多劑型包裝(2.5ml/瓶),滿 6 歲至 11 歲兒童每劑接種 0.25ml(與滿 12 歲以上每劑接種 0.5ml 不同),接種途徑為肌肉注射,與其他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部位)接種。
(二)另滿 5 歲至未滿 6 歲兒童,提供 Pfizer-BioNTech 單價疫苗追加劑接種,接種劑型為兒童劑型(每劑疫苗含量為 10 mcg mRNA),每劑接種 0.2ml ,接種途徑為肌肉注射,與其他疫苗可同時(分開不同部位)接種。對於滿 6 歲至 11 歲兒童,若家長擇定以 Pfizer-BioNTech 單價疫苗作為兒童追加劑接種,則仍可提供該單價疫苗接種。
(三)滿 5 歲至 11 歲兒童追加劑接種間隔為與最後一劑基礎劑間隔至少 12 週(84 天)以上。

(四)另目前 Moderna COVID-19 雙價疫苗(原病毒株/Omicron BA.1)僅核准使用於 12 歲以上青少年及成人追加劑接種,未核准使用於滿 6 歲至 11 歲兒童。
(五)本府衛生局將妥為安排旨揭疫苗接種相關方式及作業,如有評估規劃校園集中接種,再另行通知學校。
(六)本次為首度於國內提供滿 5 歲至 11 歲兒童追加劑接種,為加強監測疫苗接種後之不良反應,請提醒家長/監護人於完成接種後,可透過接種單位提供的海報或須知上的 QR code 掃描加入 Taiwan V-Watch 疫苗接種-健康回報,藉由家長/監護人關注子女回報接種後狀況,提升對 COVID-19 疫苗安全監測、相關關懷照護及因應效率。四、學校辦理旨案疫苗接種作業之其他行政配套措施:
(一)特殊教育學校之校園集中接種服務,建議加派醫療人力,以觀察學生身體狀況。
(二)請於接種疫苗當日調整課程內容,安排靜態活動,以觀察學生身體狀況。於疫苗接種後兩週,妥善規劃課程內容、調整教學方式及減少激烈教學活動。

(三)學生若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學校應給予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若家長需請假陪同學生至醫療院所接種疫苗,可給予防疫照顧假。
(四)學生接種疫苗後,當日起如有不良反應,得申請疫苗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以 3 天為原則(含接種當日),必要時得延長。另學生請疫苗假時,請班級導師確認家中是否有人陪伴及照顧。
(五)學生於疫苗假期間,家長如有照顧學生之需求,其中一人得申請防疫照顧假。前述家長,包括父母、養父母、監護人或其他日常實際照顧學生之人(如祖父母)。
五、檢附衛生福利部 111 年 11 月 30 日衛授疾字第 1110201070 號函影本、「Moderna COVID-19 雙價疫苗(原病毒株/ OmicronBA.4/5)接種須知暨評估及意願書(更新版)」、「Pfizer-BioNTech COVID-19 疫苗接種須知暨評估及意願書(更新版)」與接種作業相關簡報各 1 份,相關資訊亦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 疫苗>相關指引項下,提供接種作業執行有關人員依循及運用,並請密切注意更新資訊。
六、請持續宣導鼓勵教職員工生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議 COVID-19 疫苗施打劑次儘速進行疫苗施打,並透過多元管道(學校網站、社群軟體、班親會相關場合、家庭訪視、聯絡簿等方式)宣導家長,符合接種資格者,請透過「臺南打疫苗」系統預約施打: https://health-reservation.tainan.gov.tw/;為方便家長攜帶學童接種疫苗,除本市 COVID-19 疫苗門診之日間診次外,亦可多加利用夜診及假日診次,接種當日請攜帶健保卡、接種紀錄卡(黃卡)至接種地點。
七、本案副本抄送本局課程發展科及特幼教育科,請轉知實驗教育機構/團體及公私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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