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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柯玫君 - 行政公告 | 2020-08-25 | 點閱數: 346

 

 檢送本市 109 年度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實施計畫(如附件),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要點辦理。
二、旨揭作業審查近三年內作品,審查之作品以 106 年 8 月 1 日至 109 年 7 月 31 日發表為限。
三、申請網站起迄時間為 109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開啟, 9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關閉。
四、申請注意事項如下:
(一)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職員、本局暨所屬機關人員、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課)教師(不含實習教師)。
(二)審查範圍包含:出版品、期刊、研討會論文、教材教案、數位資料等五類。
(三)報名與資料繳交時間注意事項:
1、作品必須與教育有關,以最近三年內發表,並以三件(含合著作品)為限。
2、請申請者於 109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一)上午 8 時至 109 年 9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於【臺南市教育人員研究發表積分審查入口網】( http://activity.tn.edu.tw/paper/),依照網站「實施計畫」、「申請流程」、「系統教學」等單元說明進行報名與資料上傳,逾時不予受理。申請人應於 109 年 9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5 時前,將下列資料送達或寄送(以郵戳為憑)至臺南市安平區安平國民小學。自行列印資料如下:
(1)積分審查評分表 1 份。
(2)授權書 1 份。
(3)送審編號及著作名稱信封貼條 1 份。
(4)積分審查送件資料檢核表 1 份。
(5)作品 1 份(申請數位資料審查請繳交光碟片,其餘類別請交紙本)。
6、授權書須有作者之親筆簽名,如為數人合著,仍應取得「所有作者」之親筆簽名。授權書上亦應註明每位作者之著作範圍與給分權重,並由每位作者親筆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