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09 年 6 月 3 日南市衛心字第1090089441號函及 109年8月24日南市衛心字第1090138760號函辦理。
二、本市將每年的9月10日至10月10日訂為『心理健康月』,請協助將本年度系列活動訊息刊登於學校網頁,以廣為周知,訊息請逕至 https://reurl.cc/AqE25p及活動影片網址 https://youtu.be/BOcThmjJXo0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