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 110 年 3 月 2 日南市教家字第 1100254491 號函。
二、為讓學生及家長認識 CEDAW(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瞭解 CEDAW 核心概念與內涵,
培養性別敏感度,促進性別平等,特辦理本案徵選活動。
三、有關 CEDAW 概念與相關資訊可參閱 CEDAW 資訊網( http://www.cedaw.org.tw/tw/en-global/home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網站(https://gec.ey.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