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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柯玫君 - 行政公告 | 2021-05-12 | 點閱數: 278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 110 學年度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以下簡稱央團)新任團員遴選案,請各校推薦優秀教師參與,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0 年 5 月 10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00057514 號函辦理。
二、有關新任團員遴選相關事項詳如簡章(附件),擇要說明如下:
(一)遴選資格:教師應為國中小現職合格教師,具備五年以上合格教師之教學服務年資及三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兼任輔導員或二年以上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專任輔導員資歷。具備特殊資歷(如 power 教師)或條件者,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年資得酌予縮短。
(二)得向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薦央團教師之單位:
1、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
2、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領域/課程/議題輔導群。
3、現任央團教師。
(三)遴選標準:
1、具擔任央團教師之專業素養(教育政策之理解與詮釋能力、問題覺察與診斷能力、教學視導與評鑑能力、教學創新與研究能力、組織經營與領導能力等)。
2、專門學科領域素養(學科知識、課程設計及教材之熟悉、教學方法等)。
3、人格特質(具服務熱忱、願意接近人群、善於溝通、具反思、理性思維及團隊合作等)。
(四)推薦方式:
1、受理推薦期間:國教署自即日起至 110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止,一律採通訊推薦。需本局推薦者請於 110 年 5 月 18 日(星期二)下班前聯繫本局承辦人張吉宏課程督學。
2、各校推薦之人員是否符合基本資格,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初步審查,其結果及後續遴選事宜,將於 110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前公告於「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簡稱 CIR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