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長代教師:請檢附108年8月30日以前的代課/理教師服務證明送本室,俾憑併計年資計算獎金。(如108年皆在本校任職長代教師者免附)。
2.日薪短代教師(需於108年12月在本校代過1日以上之短代老師方可在本校提出申請,鐘點支薪者不算)請檢附下列資料
(1)年終工作獎金申請書。
(2)108年度各校代日薪之代課服務證明。